Chapter16怀璧其罪
比尔冷不防一怔,以致于没有看见郗良的反应。
郗良愣了一下,只这一瞬,对面的老男人已经猜得出来,她知道,至少是知道阴原晖这个人。
“她大概是二十年前的大人物了,她宣布不再跳舞的时候还很年轻,但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她的消息。我知道很多年轻人都不认识她,可是你,天知道我刚刚第一眼看见你,我还以为我到了剧院。你很像她,你和她一样是东方人吗?”
郗良眨巴眨巴眼睛,道:“我是中国人。”
比尔回过神来,茫茫然将杯里的酒喝到见底,再傻傻地盯着郗良的脸,脑海里翻江倒海,像在寻找许多尘封已久的记忆。然后他找到了,他看过芭蕾巨星阴原晖的相片,一张陈旧的相片,上面的人几乎淡得看不见。
郗良像阴原晖?
比尔不敢确定,耳畔隐隐传来老男人热情与郗良聊起曾经名声大噪的芭蕾舞剧女演员阴原晖的声音,比尔从中听出一种正在倾诉的情愫,倾诉一种遥不可及的念想,显然是一个阴原晖的狂热追求者,二十年了还忘不了已经消失匿迹的阴原晖。
比尔起身向酒吧借电话,打给波顿。
“波顿,我们第一次见郗良是觉得她像夏佐·佐-法兰杰斯对吗?”
“没错。怎么忽然说这个?”
“我遇到一个有幻觉的,所以现在郗良像阴原晖了。你没听错,是阴原晖,郗良像阴原晖。”
“什么?”波顿错愕的声音传来,“郗良哪里像阴原晖?”
“你也觉得不像是吗?我就说是那老眼昏花的老男人分不清东方人。”
一通电话让比尔自信沉着下来,回到卡座。
郗良打断了老男人的碎碎念,道:“你说你是干什么的?”
老男人是一个出版商,在英语国家有几十家出版社和报社。
郗良又问:“是不是写了小说可以卖给你,有钱?”
比尔又一次被郗良的想法震惊,明摆着她的钱要挥霍完了,但她也懂得抓住机会为自己寻找赚钱的渠道。
老男人对郗良有股说不出的喜爱,笑道:“你会写小说?如果你会,当然希望你能将作品卖给我,我会让你成为文学界的一颗明星,像阴原晖那般璀璨。”
比尔的鸡皮疙瘩掉一地,听郗良直白问:“卖给你,会有钱,对吗?”
天已经黑下来,莱利酒吧真正热闹起来。郗良赶着回家,得到老男人的肯定回答后,她要付清账单,老男人慷慨帮她付,而后还要她的联系方式。郗良敏锐,眼里变得警觉,她抱着东西对老男人说:“我们在这里见面就好。”
为了不让老男人缠着郗良,比尔起身,故作醉酒般拽住老男人的衣领。郗良趁机走人,比尔冷了脸色睨着老男人,低声警告道:“我看那个女孩可不想再跟你说上一句半句。做人要有点眼色,明白?”
当天夜里,比尔和波顿商讨出无声无息解决这位出版商的办法。
“他记得阴原晖,还大有痴缠郗良的架势。按规矩——他得死。”
……
有人知道阴原晖,喜欢阴原晖。
郗良一早醒来兴致盎然,将纸笔拿到客厅里,一边守门一边写作。
她本想将江韫之告诉她的关于阴原晖的事写下来,如今发现写下来还能赚钱,赚钱能买酒和好多东西,一腔热情令她文思如泉涌,一个上午便将几十张稿纸写得密密麻麻。
她不出门,波顿和比尔都松口气。
“她看起来好像在写作,她是真的打算要赚钱。现在我们处理掉她的出版商,她的赚钱计划就泡汤了。”
波顿略有所思道:“出版书籍不是什么难事,我们得让她的钱赚得顺顺利利的,这样她还能在我们的控制里。不然她一定会去找别的方法赚钱,到时我们可能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了。”
待郗良再去莱利酒吧时,波顿选了一个戴金丝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下属去和她聊出版小说的事。
年轻男人向郗良自称克劳利,是出版社的编辑,专程在这等着她,要和她约定交稿的时间。郗良不疑有他,想了想让他在十月初来这里见面,到时她会把小说给他。简单谈完,年轻男人礼貌辞别,离开的身影毫不拖泥带水。郗良不加掩饰地放松下来,一口气喝完一杯酒,自顾自露出愉悦的笑漪。
波顿在远处看着她,确定自己的安排没有错。郗良不喜欢别人过多靠近,有话直说,说完就散。独处的郗良看起来十分孤单,可她脸上怡然自得的神情是那么轻松愉快。不知不觉中,波顿希望她一直这么舒心快乐。
只是一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认识郗良,为什么会坐在这里看着郗良,他的心口五味杂陈。
独自一人,郗良的生活平静又丰富,她会骑着自行车不知疲倦地兜风,在日渐熟悉的热闹街道上遛弯,看形形色色的人,听各种各样的口音。除了在家写作,她常去的地方只有两个,莱利酒吧和电影院。
有好几回在电影院,波顿的座位在郗良隔壁,离她那么近。在漆黑里,他能感受到她的不自在,双手交叉,一动不动地盯着荧幕。等到电影演了一段时间,她逐渐放松下来,忘了身边的人是令她畏惧的男人,专心致志地融入电影。
一回,波顿看着荧幕,听见一个压得低低的稚气的声音在问:“他们就是明星吗?”
波顿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为了使自己的注视不吓退她,随即扭过脸去看荧幕,“是。”
“为什么是明星?”
“……他们拍电影给人看,很多人因此喜欢他们。”
“我不是很懂。你知道阴原晖吗?我听说她也是个明星,会有很多人喜欢她吗?”
“……如果她是个明星,那么是的,很多人喜欢她。”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她。”
“那你怎么知道这个人?”
“有人跟我说过。”
波顿理所当然认为这个人就是那个已经不幸离世的出版商。
电影结束,郗良喜欢在离场的人群里游荡,听着身边人对电影和演员的议论。然后她回酒吧,这一次波顿没有随她去,跟得太紧容易被旁人察觉。他光顾了街边的擦鞋摊,选了一个可以看见酒吧内部的绝佳位置,一个黑人少年蹲在他脚边给他擦鞋。
傍晚的酒吧里乌烟瘴气,烟草燃烧的云雾十分呛人。从波顿的角度看,他能看见郗良一进去就开始捂住口鼻。但是没多久,她从一群抽烟的大老粗那里接过一支香烟,有些迟疑地叼在嘴边,一群人抢着给她点烟,她将烟从嘴里拿下来,就近借火。在一群人的教唆下,她小心翼翼地将烟放回唇间,接着呛得咳了几下,引得旁人哈哈大笑。
波顿有种冲进去将郗良护起来的冲动,可残酷的理智压制着他,一个劲问他,“你凭什么?”
郗良用不着他保护,咳过以后,她继续尝试将烟放到唇间,又呛起来,如此叁四回之后,她学会了抽烟。她也一下子学到烟鬼老练的姿态,用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一会儿凑到唇边一会儿拿开,举止甚至比身边的烟鬼们多了一份从容随性。
就像荧幕上风情万种的女演员在抽烟,优雅,高不可攀。
在昏暗的天色下,透过酒吧暧昧的霓虹灯,浑浊的烟酒气,波顿忽觉耳边万籁寂静,唯有心里传出某种崩裂的声音。
酒吧里很嘈杂,老板史密斯自作主张将郗良要的酒和食物打包好,然后将她从一群醉意上头的大老粗的包围里拉出来,拉着她到门口。
郗良心慌,“你要干什么?”
史密斯放开她,将东西放进她的车篮子里,语重心长道:“平时你不都是在这个时候回家吗?现在你该回去了,走吧。”
郗良如今有自行车,对回家的路也熟悉,她从没看过夜晚的酒吧,别人都说夜晚热闹非凡,她想看一下,不在乎会深夜到家。
“我想看看热闹。”她孩子气地说。
“没有热闹,姑娘。”史密斯无奈道,“白天你来,这里欢迎你,但晚上,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里面那些下叁滥会找你的麻烦。听我的,乖乖回家去,天就要黑了。”
郗良一知半解,牵着自行车勉为其难点点头,“我回家了。”
舔舔红唇,她品尝出烟草味,道:“我要买烟,哪里买?”
史密斯摸着额头,让她在原地等,自己转身进店里,拿了一包烟和打火机出来。
“听着,这玩意对身体可不好。还有,不要轻易拿别人的烟,你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药。如果有,你就玩完了。记住了吗?”史密斯苦口婆心像个担忧叛逆女儿的父亲。
郗良像听进去了,又仿佛没有,她忙着掏钱还给史密斯,“够吗?”
史密斯知道她不喜欢占人便宜,象征性拿了她一美分,等她终于离开,他轻叹一声。
多日来,史密斯已经看出郗良的底细,她说她是大人,还有未婚夫,但他知道她远没有大到能合法喝酒的年纪。世事就是如此,少年结婚,性交生子,都是常事,法律不会管,但他们远远还不能喝酒。不过,史密斯没有拒绝卖酒给郗良,因为她看起来有酒瘾,如果不在这里喝,她会去别的地方喝,别的地方未必有他这里安全。
这个年轻可爱的酒鬼是个单纯安静的人,长着一张独特迷人的脸,总是独来独往。在一些心思不正的男人眼里,她的脸是迷药,她的身子是春药,她的独来独往更像一种挑衅、招惹、引诱,这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且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史密斯希望她一直平安无事。
郗良愣了一下,只这一瞬,对面的老男人已经猜得出来,她知道,至少是知道阴原晖这个人。
“她大概是二十年前的大人物了,她宣布不再跳舞的时候还很年轻,但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她的消息。我知道很多年轻人都不认识她,可是你,天知道我刚刚第一眼看见你,我还以为我到了剧院。你很像她,你和她一样是东方人吗?”
郗良眨巴眨巴眼睛,道:“我是中国人。”
比尔回过神来,茫茫然将杯里的酒喝到见底,再傻傻地盯着郗良的脸,脑海里翻江倒海,像在寻找许多尘封已久的记忆。然后他找到了,他看过芭蕾巨星阴原晖的相片,一张陈旧的相片,上面的人几乎淡得看不见。
郗良像阴原晖?
比尔不敢确定,耳畔隐隐传来老男人热情与郗良聊起曾经名声大噪的芭蕾舞剧女演员阴原晖的声音,比尔从中听出一种正在倾诉的情愫,倾诉一种遥不可及的念想,显然是一个阴原晖的狂热追求者,二十年了还忘不了已经消失匿迹的阴原晖。
比尔起身向酒吧借电话,打给波顿。
“波顿,我们第一次见郗良是觉得她像夏佐·佐-法兰杰斯对吗?”
“没错。怎么忽然说这个?”
“我遇到一个有幻觉的,所以现在郗良像阴原晖了。你没听错,是阴原晖,郗良像阴原晖。”
“什么?”波顿错愕的声音传来,“郗良哪里像阴原晖?”
“你也觉得不像是吗?我就说是那老眼昏花的老男人分不清东方人。”
一通电话让比尔自信沉着下来,回到卡座。
郗良打断了老男人的碎碎念,道:“你说你是干什么的?”
老男人是一个出版商,在英语国家有几十家出版社和报社。
郗良又问:“是不是写了小说可以卖给你,有钱?”
比尔又一次被郗良的想法震惊,明摆着她的钱要挥霍完了,但她也懂得抓住机会为自己寻找赚钱的渠道。
老男人对郗良有股说不出的喜爱,笑道:“你会写小说?如果你会,当然希望你能将作品卖给我,我会让你成为文学界的一颗明星,像阴原晖那般璀璨。”
比尔的鸡皮疙瘩掉一地,听郗良直白问:“卖给你,会有钱,对吗?”
天已经黑下来,莱利酒吧真正热闹起来。郗良赶着回家,得到老男人的肯定回答后,她要付清账单,老男人慷慨帮她付,而后还要她的联系方式。郗良敏锐,眼里变得警觉,她抱着东西对老男人说:“我们在这里见面就好。”
为了不让老男人缠着郗良,比尔起身,故作醉酒般拽住老男人的衣领。郗良趁机走人,比尔冷了脸色睨着老男人,低声警告道:“我看那个女孩可不想再跟你说上一句半句。做人要有点眼色,明白?”
当天夜里,比尔和波顿商讨出无声无息解决这位出版商的办法。
“他记得阴原晖,还大有痴缠郗良的架势。按规矩——他得死。”
……
有人知道阴原晖,喜欢阴原晖。
郗良一早醒来兴致盎然,将纸笔拿到客厅里,一边守门一边写作。
她本想将江韫之告诉她的关于阴原晖的事写下来,如今发现写下来还能赚钱,赚钱能买酒和好多东西,一腔热情令她文思如泉涌,一个上午便将几十张稿纸写得密密麻麻。
她不出门,波顿和比尔都松口气。
“她看起来好像在写作,她是真的打算要赚钱。现在我们处理掉她的出版商,她的赚钱计划就泡汤了。”
波顿略有所思道:“出版书籍不是什么难事,我们得让她的钱赚得顺顺利利的,这样她还能在我们的控制里。不然她一定会去找别的方法赚钱,到时我们可能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了。”
待郗良再去莱利酒吧时,波顿选了一个戴金丝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下属去和她聊出版小说的事。
年轻男人向郗良自称克劳利,是出版社的编辑,专程在这等着她,要和她约定交稿的时间。郗良不疑有他,想了想让他在十月初来这里见面,到时她会把小说给他。简单谈完,年轻男人礼貌辞别,离开的身影毫不拖泥带水。郗良不加掩饰地放松下来,一口气喝完一杯酒,自顾自露出愉悦的笑漪。
波顿在远处看着她,确定自己的安排没有错。郗良不喜欢别人过多靠近,有话直说,说完就散。独处的郗良看起来十分孤单,可她脸上怡然自得的神情是那么轻松愉快。不知不觉中,波顿希望她一直这么舒心快乐。
只是一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认识郗良,为什么会坐在这里看着郗良,他的心口五味杂陈。
独自一人,郗良的生活平静又丰富,她会骑着自行车不知疲倦地兜风,在日渐熟悉的热闹街道上遛弯,看形形色色的人,听各种各样的口音。除了在家写作,她常去的地方只有两个,莱利酒吧和电影院。
有好几回在电影院,波顿的座位在郗良隔壁,离她那么近。在漆黑里,他能感受到她的不自在,双手交叉,一动不动地盯着荧幕。等到电影演了一段时间,她逐渐放松下来,忘了身边的人是令她畏惧的男人,专心致志地融入电影。
一回,波顿看着荧幕,听见一个压得低低的稚气的声音在问:“他们就是明星吗?”
波顿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为了使自己的注视不吓退她,随即扭过脸去看荧幕,“是。”
“为什么是明星?”
“……他们拍电影给人看,很多人因此喜欢他们。”
“我不是很懂。你知道阴原晖吗?我听说她也是个明星,会有很多人喜欢她吗?”
“……如果她是个明星,那么是的,很多人喜欢她。”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她。”
“那你怎么知道这个人?”
“有人跟我说过。”
波顿理所当然认为这个人就是那个已经不幸离世的出版商。
电影结束,郗良喜欢在离场的人群里游荡,听着身边人对电影和演员的议论。然后她回酒吧,这一次波顿没有随她去,跟得太紧容易被旁人察觉。他光顾了街边的擦鞋摊,选了一个可以看见酒吧内部的绝佳位置,一个黑人少年蹲在他脚边给他擦鞋。
傍晚的酒吧里乌烟瘴气,烟草燃烧的云雾十分呛人。从波顿的角度看,他能看见郗良一进去就开始捂住口鼻。但是没多久,她从一群抽烟的大老粗那里接过一支香烟,有些迟疑地叼在嘴边,一群人抢着给她点烟,她将烟从嘴里拿下来,就近借火。在一群人的教唆下,她小心翼翼地将烟放回唇间,接着呛得咳了几下,引得旁人哈哈大笑。
波顿有种冲进去将郗良护起来的冲动,可残酷的理智压制着他,一个劲问他,“你凭什么?”
郗良用不着他保护,咳过以后,她继续尝试将烟放到唇间,又呛起来,如此叁四回之后,她学会了抽烟。她也一下子学到烟鬼老练的姿态,用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一会儿凑到唇边一会儿拿开,举止甚至比身边的烟鬼们多了一份从容随性。
就像荧幕上风情万种的女演员在抽烟,优雅,高不可攀。
在昏暗的天色下,透过酒吧暧昧的霓虹灯,浑浊的烟酒气,波顿忽觉耳边万籁寂静,唯有心里传出某种崩裂的声音。
酒吧里很嘈杂,老板史密斯自作主张将郗良要的酒和食物打包好,然后将她从一群醉意上头的大老粗的包围里拉出来,拉着她到门口。
郗良心慌,“你要干什么?”
史密斯放开她,将东西放进她的车篮子里,语重心长道:“平时你不都是在这个时候回家吗?现在你该回去了,走吧。”
郗良如今有自行车,对回家的路也熟悉,她从没看过夜晚的酒吧,别人都说夜晚热闹非凡,她想看一下,不在乎会深夜到家。
“我想看看热闹。”她孩子气地说。
“没有热闹,姑娘。”史密斯无奈道,“白天你来,这里欢迎你,但晚上,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里面那些下叁滥会找你的麻烦。听我的,乖乖回家去,天就要黑了。”
郗良一知半解,牵着自行车勉为其难点点头,“我回家了。”
舔舔红唇,她品尝出烟草味,道:“我要买烟,哪里买?”
史密斯摸着额头,让她在原地等,自己转身进店里,拿了一包烟和打火机出来。
“听着,这玩意对身体可不好。还有,不要轻易拿别人的烟,你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药。如果有,你就玩完了。记住了吗?”史密斯苦口婆心像个担忧叛逆女儿的父亲。
郗良像听进去了,又仿佛没有,她忙着掏钱还给史密斯,“够吗?”
史密斯知道她不喜欢占人便宜,象征性拿了她一美分,等她终于离开,他轻叹一声。
多日来,史密斯已经看出郗良的底细,她说她是大人,还有未婚夫,但他知道她远没有大到能合法喝酒的年纪。世事就是如此,少年结婚,性交生子,都是常事,法律不会管,但他们远远还不能喝酒。不过,史密斯没有拒绝卖酒给郗良,因为她看起来有酒瘾,如果不在这里喝,她会去别的地方喝,别的地方未必有他这里安全。
这个年轻可爱的酒鬼是个单纯安静的人,长着一张独特迷人的脸,总是独来独往。在一些心思不正的男人眼里,她的脸是迷药,她的身子是春药,她的独来独往更像一种挑衅、招惹、引诱,这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且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史密斯希望她一直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