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晚饭前,墨祁骁到了国子监,体验一下传说中的鹿鸣宴,见一见传说中的解元宋逸。
国子监是尊师重教的地方,祭酒、司业、博士们都坐了上席,今天的主角宋逸自然也在上席,康郡王是所有学子中地位最尊贵的,自然也在上席,坐在他下手的一个是憨憨笑着的景安侯世子韩斌,另一个穿着白色锦袍,扬着风流唇角嬉笑的少年不知是谁。
祭酒发表了一通之乎者也的锦绣文章之后,就轮到宋逸发表获奖感言了。
“今有愚生,常因才疏悟浅,不得深邃,三番几次欲弃书如敝屣,但深得恩师“勿弃之”教诲,便病急乱投医,博览杂书,以饮鸩止渴。但苦闷之极无容心之处,遑论之中*恩师指点,蒙恩师不弃,字斟句酌以教之。深深受益,生生致远。幸哉幸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宋逸先是对着恩师们行了大礼,一片赤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又激励学弟们继续努力,将来必有更好的前程云云。
墨祁骁冷眼瞧着,这宋逸身材高大,与冉子霖相仿,但是人清瘦许多,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书卷气,却又不是那种书呆子一般的气质。而是浑然天成的温润书香之气,配上他如玉的面庞,文雅的五官,果真是书生界无可挑剔的楷模人物。
这样出众的人物应该是姑娘们心仪的对象吧,只是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阿倩,若真是对青梅竹马的情意念念不忘,那……墨祁骁眼中闪过一抹寒光。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鹿鸣诗已经被高声吟诵起来,鼓瑟吹笙,好不热闹。酒至半酣,人们不再矜持,围着铜鼎中的篝火跳起了魁星舞。
宋逸自然很兴奋,神采飞扬,声音清朗。因喝了酒而面色红润,不似刚才有一丝苍白。
墨祁骁已经和景安侯世子韩斌叙了旧,也认识了他身边的内阁首辅杨阁老的长孙杨睿,斜睨一眼宋逸,发现这小子脚步不太虚浮,竟然还没有醉,就带着二人下场敬酒。
“今日是宋解元的好日子,咱们学子们都要再恭喜一杯才好,来来来,一个个来,本王第一个,请。”墨祁骁对着宋逸举杯,一饮而尽。
康郡王先干为敬了,宋逸怎能不喝,只得饮尽道:“多谢康郡王。”
接下来人群沸腾了,一个个来给宋逸敬酒。墨祁骁扫一眼在场的二百多人,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快扶宋逸回去。”祭酒见他实在撑不住了,双腿一软险些跌在铜鼎上,忙叫了两名学子驾着宋逸走了。
康郡王起身,默默地跟了上去。
第17章 竹马
宋逸被扶着坐在了椅子上,身上酒气熏天,一个学子就打开了窗子让他透透气,另一人沏好了一壶茶放到桌子上。
康郡王缓缓踱了进来,关心地问道:“宋解元没事吧?”
两个学子要见礼,被他抬手止了,道:“你们回去吧,我的房间就在隔壁,今日就喝多了,刚好与宋解元一起喝杯茶。”
二人告退,屋子里清静下来。宋逸满脸涨红,双眼迷蒙,头歪在椅子的靠背上,有气无力地轻喘着。
“来,喝杯茶吧。”康郡王不急不缓的倒了一杯茶放到宋逸面前,又倒一杯给自己。
宋逸醉眼朦胧,却也还有些微意识,口中含糊道:“多谢……王爷。”
康郡王温和地一笑:“不必客气,本王刚刚进京,正逢宋解元的鹿鸣宴,真真是缘分哪。”
宋逸双眼微眯,似乎快要睡去。
康郡王没话找话:“读书是件苦差事,不过宋解元却也快要熬出头了,大家都说你明年春天必中状元的。”
宋逸涣散的眼神望着窗外的桂花树,口中喃喃地重复着状元二字。
中状元是每个读书人的梦想,但是目标一致,目的却不尽相同。有的人为了荣华富贵,有的人为了光宗耀祖,也有年轻人为了得皇上青眼,成为皇室佳婿。宋逸又是为了什么呢?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高中状元跨马游街,何等威风。宋公子品貌俱佳,说不定皇上会指婚,把某位公主郡主嫁给你呢。”墨祁骁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看向他。
宋逸眼神一滞,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不要……不要公主……”
康郡王嘴角的笑意凝固了,别有深意的看着他。
宋逸悠远而混沌的目光望向窗前那一棵桂花树,迷蒙中又看到了那个粉团一般的女娃娃。天顺十九年四月十五日殿选之后,母亲带着自己,阿倩的母亲带着她和冉子霖,去街上看状元游街。新科状元杨玦如芝兰玉树,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手捧钦点圣诏,脚跨金鞍红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气派非凡。隔着一位五十多岁的探花,与后面同样翩翩佳公子的小冉探花郎遥相呼应,倾倒了帝都无数怀春少女。
回到冉家之后,母亲笑着问宋逸:“逸儿也同你冉叔叔一样中个探花郎可好啊?”
九岁的小少年跑到正在把杏仁酥喂给一只荷兰猪的女娃娃跟前:“阿倩,你说,中探花好吗?”
阿倩摇摇头:“为什么不中状元呢?”虽然她只有六岁,可是她也知道状元是第一名,是队伍前面骑大马,穿红袍的那个人,那个人比二叔还好看。
两位年轻的夫人都笑了,宋夫人柔声问阿倩:“如果逸哥哥中了状元,就要骑大马、穿红袍,要娶新娘子回家的。阿倩给逸哥哥做新娘好不好?”
六岁的女娃娃还不太懂做新娘代表什么,但是从小母亲和宋伯母总是说让她长大以后给逸哥哥做媳妇儿,还有逸哥哥的祖父也和自己的祖父说过,而且逸哥哥对她很好,总是给她带好吃的来。小时候还肯趴在地上给她当马骑,还送给她一只可爱的荷兰猪左左,所以她虽然不太懂,却也笑着点了点头,娇娇嫩嫩的说着:“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
宋夫人笑着看向儿子:“逸儿,你可记住了?多读书,中状元。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
九岁的小少年目光晶亮的看着瓷娃娃一般漂亮的倩妹妹,小大人一般郑重的点了点头。
阿倩,明年你就十五岁了,阿倩,你怎么还不回来?
若我中了状元,就可以入朝为官,就可以寻访你的下落。迎娶你做我的新娘,倩妹妹,你在哪里?
宋逸神游太虚,口中喃喃自语。墨祁骁终于忍不住把耳朵凑了过去,转瞬,脸上阴云密布,骨节分明的五指攥成了拳。
他听到是“多读书,中状元。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
国子监是尊师重教的地方,祭酒、司业、博士们都坐了上席,今天的主角宋逸自然也在上席,康郡王是所有学子中地位最尊贵的,自然也在上席,坐在他下手的一个是憨憨笑着的景安侯世子韩斌,另一个穿着白色锦袍,扬着风流唇角嬉笑的少年不知是谁。
祭酒发表了一通之乎者也的锦绣文章之后,就轮到宋逸发表获奖感言了。
“今有愚生,常因才疏悟浅,不得深邃,三番几次欲弃书如敝屣,但深得恩师“勿弃之”教诲,便病急乱投医,博览杂书,以饮鸩止渴。但苦闷之极无容心之处,遑论之中*恩师指点,蒙恩师不弃,字斟句酌以教之。深深受益,生生致远。幸哉幸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宋逸先是对着恩师们行了大礼,一片赤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又激励学弟们继续努力,将来必有更好的前程云云。
墨祁骁冷眼瞧着,这宋逸身材高大,与冉子霖相仿,但是人清瘦许多,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书卷气,却又不是那种书呆子一般的气质。而是浑然天成的温润书香之气,配上他如玉的面庞,文雅的五官,果真是书生界无可挑剔的楷模人物。
这样出众的人物应该是姑娘们心仪的对象吧,只是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阿倩,若真是对青梅竹马的情意念念不忘,那……墨祁骁眼中闪过一抹寒光。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鹿鸣诗已经被高声吟诵起来,鼓瑟吹笙,好不热闹。酒至半酣,人们不再矜持,围着铜鼎中的篝火跳起了魁星舞。
宋逸自然很兴奋,神采飞扬,声音清朗。因喝了酒而面色红润,不似刚才有一丝苍白。
墨祁骁已经和景安侯世子韩斌叙了旧,也认识了他身边的内阁首辅杨阁老的长孙杨睿,斜睨一眼宋逸,发现这小子脚步不太虚浮,竟然还没有醉,就带着二人下场敬酒。
“今日是宋解元的好日子,咱们学子们都要再恭喜一杯才好,来来来,一个个来,本王第一个,请。”墨祁骁对着宋逸举杯,一饮而尽。
康郡王先干为敬了,宋逸怎能不喝,只得饮尽道:“多谢康郡王。”
接下来人群沸腾了,一个个来给宋逸敬酒。墨祁骁扫一眼在场的二百多人,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快扶宋逸回去。”祭酒见他实在撑不住了,双腿一软险些跌在铜鼎上,忙叫了两名学子驾着宋逸走了。
康郡王起身,默默地跟了上去。
第17章 竹马
宋逸被扶着坐在了椅子上,身上酒气熏天,一个学子就打开了窗子让他透透气,另一人沏好了一壶茶放到桌子上。
康郡王缓缓踱了进来,关心地问道:“宋解元没事吧?”
两个学子要见礼,被他抬手止了,道:“你们回去吧,我的房间就在隔壁,今日就喝多了,刚好与宋解元一起喝杯茶。”
二人告退,屋子里清静下来。宋逸满脸涨红,双眼迷蒙,头歪在椅子的靠背上,有气无力地轻喘着。
“来,喝杯茶吧。”康郡王不急不缓的倒了一杯茶放到宋逸面前,又倒一杯给自己。
宋逸醉眼朦胧,却也还有些微意识,口中含糊道:“多谢……王爷。”
康郡王温和地一笑:“不必客气,本王刚刚进京,正逢宋解元的鹿鸣宴,真真是缘分哪。”
宋逸双眼微眯,似乎快要睡去。
康郡王没话找话:“读书是件苦差事,不过宋解元却也快要熬出头了,大家都说你明年春天必中状元的。”
宋逸涣散的眼神望着窗外的桂花树,口中喃喃地重复着状元二字。
中状元是每个读书人的梦想,但是目标一致,目的却不尽相同。有的人为了荣华富贵,有的人为了光宗耀祖,也有年轻人为了得皇上青眼,成为皇室佳婿。宋逸又是为了什么呢?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高中状元跨马游街,何等威风。宋公子品貌俱佳,说不定皇上会指婚,把某位公主郡主嫁给你呢。”墨祁骁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看向他。
宋逸眼神一滞,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不要……不要公主……”
康郡王嘴角的笑意凝固了,别有深意的看着他。
宋逸悠远而混沌的目光望向窗前那一棵桂花树,迷蒙中又看到了那个粉团一般的女娃娃。天顺十九年四月十五日殿选之后,母亲带着自己,阿倩的母亲带着她和冉子霖,去街上看状元游街。新科状元杨玦如芝兰玉树,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手捧钦点圣诏,脚跨金鞍红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气派非凡。隔着一位五十多岁的探花,与后面同样翩翩佳公子的小冉探花郎遥相呼应,倾倒了帝都无数怀春少女。
回到冉家之后,母亲笑着问宋逸:“逸儿也同你冉叔叔一样中个探花郎可好啊?”
九岁的小少年跑到正在把杏仁酥喂给一只荷兰猪的女娃娃跟前:“阿倩,你说,中探花好吗?”
阿倩摇摇头:“为什么不中状元呢?”虽然她只有六岁,可是她也知道状元是第一名,是队伍前面骑大马,穿红袍的那个人,那个人比二叔还好看。
两位年轻的夫人都笑了,宋夫人柔声问阿倩:“如果逸哥哥中了状元,就要骑大马、穿红袍,要娶新娘子回家的。阿倩给逸哥哥做新娘好不好?”
六岁的女娃娃还不太懂做新娘代表什么,但是从小母亲和宋伯母总是说让她长大以后给逸哥哥做媳妇儿,还有逸哥哥的祖父也和自己的祖父说过,而且逸哥哥对她很好,总是给她带好吃的来。小时候还肯趴在地上给她当马骑,还送给她一只可爱的荷兰猪左左,所以她虽然不太懂,却也笑着点了点头,娇娇嫩嫩的说着:“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
宋夫人笑着看向儿子:“逸儿,你可记住了?多读书,中状元。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
九岁的小少年目光晶亮的看着瓷娃娃一般漂亮的倩妹妹,小大人一般郑重的点了点头。
阿倩,明年你就十五岁了,阿倩,你怎么还不回来?
若我中了状元,就可以入朝为官,就可以寻访你的下落。迎娶你做我的新娘,倩妹妹,你在哪里?
宋逸神游太虚,口中喃喃自语。墨祁骁终于忍不住把耳朵凑了过去,转瞬,脸上阴云密布,骨节分明的五指攥成了拳。
他听到是“多读书,中状元。骑大马,穿红袍。娶阿倩,做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