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泄 第90节
“外公在我父亲去世之后,一直想让我改回姓氏,我始终不肯,就是不想抹去父亲在我生命里的痕迹。在这一点上,其实我们也有些像,对我们人生有特殊意义的人,都没能陪我们走很久。”
乔麦稍微侧过身,双手环住他肩,望着他眼睛:“那以后我陪着你,陪你走很久很久。”
陆之和在她那双黑得发亮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低头吻她,轻声:“嗯。”
第75章 要当伴郎。
顶层公寓, 晚上十点多。
乔麦懒洋洋躺在皮质沙发,举着手机打王者,luna乖巧地窝在她腿根, 陆之和在书房开远程视频会议。
两人在一起之后,有时他去她家住, 有时像这样换过来。
乔麦手机换了新的,屏幕比之前大很多, 打起游戏来操作更方便。
正玩到关键时刻, 突然一通电话进来, 她下意识爆了句粗口, 然后看清来电人是莫淇淇。
乔麦坐起身子, luna喵了声,从腿上跳下去, 她滑动屏幕接起来:“姐姐你什么时候打电话不好……”
槽还没吐完,对方打断她:“麦麦, 程森跟我求婚了!!!”
乔麦懵了几秒,下意识从沙发跳起来尖叫, 电话那头也默契地跟她一起尖叫。
须臾, 她看见陆之和飞快地从书房跑出来,一脸担心:“怎么了?”
乔麦摇头,做了个「没事」的口型, 指了指电话。
陆之和松口气, 返回书房继续开会。
乔麦连珠炮似地问莫淇淇:“他怎么跟你求婚的?你们打算什么结?我要做你伴娘你听到没?”
莫淇淇太过激动, 语无伦次地把求婚过程讲一遍:“我们还没告诉爸妈,时间到时候得两家人商量了才能定。还有,废话,你当然是我伴娘啊, 我手捧花都得扔给你呢!”
两人一聊起来就无法停止,从钻戒婚纱聊到婚礼地点,直到程森忍不住在那头发出抗议,她们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
乔麦坐回沙发,整个人有点晕,像微醺时漂浮在云上。
莫淇淇是她认识十几年的好朋友,而且是她同龄的好友里,第一个结婚的。
二十五岁,不算早,也不算晚。
程森人不错,样子好看,家境殷实,他们在一起差不多三年,彼此性格都磨合过,莫淇淇嫁给他应该会很幸福。
陆之和开完会从书房出来,就看见自己女朋友坐沙发上发呆。
他走过去揉揉她脑袋:“怎么了刚才?”
乔麦回神:“程森跟莫淇淇求婚了。”
陆之和意外地扬了下眉:“这小子动作还挺快。”
“也不算快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就在谈恋爱,虽然中间短暂地分过手,但前前后后在一起也差不多三年,现在结婚挺合适的。”
陆之和在她身边坐下,白衬衣袖子挽上去一截,露出肌肉紧实的小臂,腕骨嶙峋。
“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还没定,要等两家长辈商量。” 说到这儿乔麦想起来,之前程森妈妈不喜欢莫淇淇来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对这桩婚事。
陆之和若有所思:“所以,你应该是莫淇淇伴娘?”
乔麦冲他翻了个白眼:“那当然,你不是说废话。”
陆之和想起上次她同事结婚,她去当伴娘的情形。
那时他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喜欢的姑娘穿得漂漂亮亮,亲密地挽着另一个男人手臂。
无数花瓣从天而降,有几片落到她盘好的发髻,男人伸手替她拂去,她回以微笑。
刺眼画面像烙印一样灼烧在他心脏,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舒服。
陆之和沉吟片刻:“那我要当伴郎。”
乔麦震惊脸:“???”
“你???不合适吧……”
陆之和侧脸看她,瞳孔微缩:“哪,里,不,合,适?”
乔麦硬着头皮:“首先,你跟程森也没那么熟,人家有发小当伴郎,其次,你这辈分……”
话一出口,她看见陆之和眼睛瞬间眯起,顿时意识到不对,慌张改口:“不是不是,你这地位,给程森当伴郎,他受不起。人家都说了,要邀请你当贵宾。”
乔麦说完,忐忑地等他反应。
陆之和视线落她脸上,良久,唇角勾起笑,眼神有点瘆人:“辈分?在你心里,我到底是有多老?”
乔麦咽了咽喉咙:“没有,不是,我就是一时口误。”
陆之和倾身过来,将她摁进沙发,双手固定在身侧:“凭直觉说出来的,才是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不是吗?”
乔麦望着悬于她上方的那张脸,一时被他说迷糊了,甚至产生自我怀疑,到底她是不是有点嫌弃他年纪大?
“所以,你就是喜欢那种二十七岁的精英建筑师。” 陆之和替她下了结论。
乔麦无奈:“你怎么还在介意这……”
她忽然觉得他这人特别特别小心眼儿,一点小事都揪着不放。
话没说完,陆之和已经低头吻下来,在她唇上惩罚地咬了下,疼得她倒嘶一口冷气。
咬完看到她疼,他又有点后悔,爱怜地亲亲被他咬过的地方。
“我不想你去当伴娘,又去挽别的男人手臂。”
乔麦撑着他胸口:“莫淇淇结婚,我不可能不当。”
“我知道,所以我才说当伴郎,你到时候挽我就好。”
乔麦想了想:“好嘛,那你自己去跟程森说。”
陆之和这才满意,又低头亲她,舌尖喂进她嘴里,肆意追逐。
乔麦呼吸很快加重,客厅响起衣料摩挲的声音。
须臾,luna气定神闲地从地上零落的衣物跳过,跑去落地窗前的猫爬架。
皮质沙发触感微凉,乔麦难为情地摁住他头发:“不要。”
陆之和笑了笑,没理会她毫无气力的推拒,低下头。
世界很快在她眼前变得朦胧,意识成为碎片,她手指没入他发间,仰起头,看见落地窗外一轮明月。
等到破碎的神智一片一片恢复原位,看着沙发上的狼藉,乔麦难堪捂脸:“这怎么办啊?”
陆之和亮晶晶的唇角勾着笑,轻松地将她打横抱起,朝卧室走:“没事,晚点我收拾。”
因为一个小小的口误,他狠命折腾她好几轮。
不知是不是带着点儿较劲的意思,想证明自己从各方面意义来说,都不老。
-
接下来几日,莫淇淇疯狂信息轰炸她。
先是程森妈妈终于松口同意二人婚事,理由是不同意的话,怕把程森逼成第二个陆之和,拿刀跟家里反,那还了得。
其次是莫淇淇父母很快会动身来北城,跟亲家见面商量婚事细节。
再然后,就是无数婚礼琐碎的事,莫淇淇第一次结婚没有经验,遇到一丁点儿小事犹豫不决就要来和她商量。
搞到最后,乔麦还没结婚,倒是先对婚礼流程熟悉了个透。
周末,莫淇淇拉着她去vera wang看婚纱,一辈子一次的大事,自然十分谨慎,婚纱不能和别人撞款,肯定要定制。
中午吃饭的间隙,莫淇淇想起件事,面色有点犹豫:
“麦麦,我们最近在商量观礼的宾客名单,我想请你爸妈来参加,毕竟跟叔叔阿姨也认识十几年了,你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应该要邀请他们,但我不知道你怎么想。”
乔麦完全没想起这茬。自从和她妈妈冷战之后,她已经几年没回过家,平日里有时会跟爸爸打个电话,但聊不到几句就挂断,她谈恋爱的事也没有告诉家里。
大部分时间,她几乎忘了自己有家人,也没想到莫淇淇愿意请他们来观礼。
只是婚礼上陆之和也在,倘若爸妈过来,她跟陆之和的关系就会曝光,而一想到自己的父母要和他真实地见到面,她就浑身抗拒。
想到这儿,乔麦咬了咬下唇:“淇淇,别请他们,我不想他们来,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等到婚礼结束,给他们送点喜糖就好。”
莫淇淇对她反应并不意外,事实上她就是觉得她可能会不舒服,所以在邀请之前特地跟她确认一次:“好,那我不请他们。”
吃过午饭,两人继续选婚纱,聊细节,一直忙到傍晚。
乔麦手机嘟嘟两声,进了条微信,打开一看,是陆之和发来的,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低着头回复,莫淇淇好奇地凑过来看一眼,戏谑地:“哟,这太阳都还没落山呢,就催着你回去啦,查岗查得可真够早的。”
乔麦笑了笑,觉得她跟陆之和的关系有些颠倒,她平时不管他,他倒是看她看得紧,稍微晚回去一些就问来问去。
[我们还在看婚纱,吃过晚饭再回。]
发完这条她又想起件事,把短信箱里的几个菜鸟驿站取货码发给他:[对了,你帮我去取几个快递,我怕我回来的时候驿站关门了。]
陆之和回了个好字。
莫淇淇在旁边看着两人聊天,憋了半晌,没憋住笑:“哈哈哈哈哈,没想到陆哥这样的豪门总裁有天也会沦落到帮人取快递。”
乔麦笑着敲她脑门一下:“你家程森不是一样帮你拿,还笑话我们,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莫淇淇理直气壮地叉腰:“但陆哥特别违和啊,你想啊,他平时手底下管着那么多人,肯定特别颐指气使的,有老板派头吧,你说他那些下属能想象他们高高在上的老板给人搬快递的样子吗?”
乔麦脑补了下,好像是有点好笑,但有什么办法呢,男朋友可不就是拿来这么用的么。
晚饭后,她跟莫淇淇告别,回到租住的小区。上楼,掏钥匙开门,陆之和正在餐桌对着电脑处理公务。
听见她回来,他从屏幕前抬起头:“快递给你拿回来了。”
乔麦看见餐桌上堆着好几个纸箱子,小跑过去抱着他亲了腮帮子一口:“谢谢。”
然后才转身去拆快递。
她先拆了两个小盒子,最近买的东西有点多,自己都不记得买了些啥。
拆着拆着,觉得那个最大的纸箱有点可疑,她好像没买过什么大件。
乔麦稍微侧过身,双手环住他肩,望着他眼睛:“那以后我陪着你,陪你走很久很久。”
陆之和在她那双黑得发亮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低头吻她,轻声:“嗯。”
第75章 要当伴郎。
顶层公寓, 晚上十点多。
乔麦懒洋洋躺在皮质沙发,举着手机打王者,luna乖巧地窝在她腿根, 陆之和在书房开远程视频会议。
两人在一起之后,有时他去她家住, 有时像这样换过来。
乔麦手机换了新的,屏幕比之前大很多, 打起游戏来操作更方便。
正玩到关键时刻, 突然一通电话进来, 她下意识爆了句粗口, 然后看清来电人是莫淇淇。
乔麦坐起身子, luna喵了声,从腿上跳下去, 她滑动屏幕接起来:“姐姐你什么时候打电话不好……”
槽还没吐完,对方打断她:“麦麦, 程森跟我求婚了!!!”
乔麦懵了几秒,下意识从沙发跳起来尖叫, 电话那头也默契地跟她一起尖叫。
须臾, 她看见陆之和飞快地从书房跑出来,一脸担心:“怎么了?”
乔麦摇头,做了个「没事」的口型, 指了指电话。
陆之和松口气, 返回书房继续开会。
乔麦连珠炮似地问莫淇淇:“他怎么跟你求婚的?你们打算什么结?我要做你伴娘你听到没?”
莫淇淇太过激动, 语无伦次地把求婚过程讲一遍:“我们还没告诉爸妈,时间到时候得两家人商量了才能定。还有,废话,你当然是我伴娘啊, 我手捧花都得扔给你呢!”
两人一聊起来就无法停止,从钻戒婚纱聊到婚礼地点,直到程森忍不住在那头发出抗议,她们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
乔麦坐回沙发,整个人有点晕,像微醺时漂浮在云上。
莫淇淇是她认识十几年的好朋友,而且是她同龄的好友里,第一个结婚的。
二十五岁,不算早,也不算晚。
程森人不错,样子好看,家境殷实,他们在一起差不多三年,彼此性格都磨合过,莫淇淇嫁给他应该会很幸福。
陆之和开完会从书房出来,就看见自己女朋友坐沙发上发呆。
他走过去揉揉她脑袋:“怎么了刚才?”
乔麦回神:“程森跟莫淇淇求婚了。”
陆之和意外地扬了下眉:“这小子动作还挺快。”
“也不算快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就在谈恋爱,虽然中间短暂地分过手,但前前后后在一起也差不多三年,现在结婚挺合适的。”
陆之和在她身边坐下,白衬衣袖子挽上去一截,露出肌肉紧实的小臂,腕骨嶙峋。
“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还没定,要等两家长辈商量。” 说到这儿乔麦想起来,之前程森妈妈不喜欢莫淇淇来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对这桩婚事。
陆之和若有所思:“所以,你应该是莫淇淇伴娘?”
乔麦冲他翻了个白眼:“那当然,你不是说废话。”
陆之和想起上次她同事结婚,她去当伴娘的情形。
那时他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喜欢的姑娘穿得漂漂亮亮,亲密地挽着另一个男人手臂。
无数花瓣从天而降,有几片落到她盘好的发髻,男人伸手替她拂去,她回以微笑。
刺眼画面像烙印一样灼烧在他心脏,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舒服。
陆之和沉吟片刻:“那我要当伴郎。”
乔麦震惊脸:“???”
“你???不合适吧……”
陆之和侧脸看她,瞳孔微缩:“哪,里,不,合,适?”
乔麦硬着头皮:“首先,你跟程森也没那么熟,人家有发小当伴郎,其次,你这辈分……”
话一出口,她看见陆之和眼睛瞬间眯起,顿时意识到不对,慌张改口:“不是不是,你这地位,给程森当伴郎,他受不起。人家都说了,要邀请你当贵宾。”
乔麦说完,忐忑地等他反应。
陆之和视线落她脸上,良久,唇角勾起笑,眼神有点瘆人:“辈分?在你心里,我到底是有多老?”
乔麦咽了咽喉咙:“没有,不是,我就是一时口误。”
陆之和倾身过来,将她摁进沙发,双手固定在身侧:“凭直觉说出来的,才是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不是吗?”
乔麦望着悬于她上方的那张脸,一时被他说迷糊了,甚至产生自我怀疑,到底她是不是有点嫌弃他年纪大?
“所以,你就是喜欢那种二十七岁的精英建筑师。” 陆之和替她下了结论。
乔麦无奈:“你怎么还在介意这……”
她忽然觉得他这人特别特别小心眼儿,一点小事都揪着不放。
话没说完,陆之和已经低头吻下来,在她唇上惩罚地咬了下,疼得她倒嘶一口冷气。
咬完看到她疼,他又有点后悔,爱怜地亲亲被他咬过的地方。
“我不想你去当伴娘,又去挽别的男人手臂。”
乔麦撑着他胸口:“莫淇淇结婚,我不可能不当。”
“我知道,所以我才说当伴郎,你到时候挽我就好。”
乔麦想了想:“好嘛,那你自己去跟程森说。”
陆之和这才满意,又低头亲她,舌尖喂进她嘴里,肆意追逐。
乔麦呼吸很快加重,客厅响起衣料摩挲的声音。
须臾,luna气定神闲地从地上零落的衣物跳过,跑去落地窗前的猫爬架。
皮质沙发触感微凉,乔麦难为情地摁住他头发:“不要。”
陆之和笑了笑,没理会她毫无气力的推拒,低下头。
世界很快在她眼前变得朦胧,意识成为碎片,她手指没入他发间,仰起头,看见落地窗外一轮明月。
等到破碎的神智一片一片恢复原位,看着沙发上的狼藉,乔麦难堪捂脸:“这怎么办啊?”
陆之和亮晶晶的唇角勾着笑,轻松地将她打横抱起,朝卧室走:“没事,晚点我收拾。”
因为一个小小的口误,他狠命折腾她好几轮。
不知是不是带着点儿较劲的意思,想证明自己从各方面意义来说,都不老。
-
接下来几日,莫淇淇疯狂信息轰炸她。
先是程森妈妈终于松口同意二人婚事,理由是不同意的话,怕把程森逼成第二个陆之和,拿刀跟家里反,那还了得。
其次是莫淇淇父母很快会动身来北城,跟亲家见面商量婚事细节。
再然后,就是无数婚礼琐碎的事,莫淇淇第一次结婚没有经验,遇到一丁点儿小事犹豫不决就要来和她商量。
搞到最后,乔麦还没结婚,倒是先对婚礼流程熟悉了个透。
周末,莫淇淇拉着她去vera wang看婚纱,一辈子一次的大事,自然十分谨慎,婚纱不能和别人撞款,肯定要定制。
中午吃饭的间隙,莫淇淇想起件事,面色有点犹豫:
“麦麦,我们最近在商量观礼的宾客名单,我想请你爸妈来参加,毕竟跟叔叔阿姨也认识十几年了,你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应该要邀请他们,但我不知道你怎么想。”
乔麦完全没想起这茬。自从和她妈妈冷战之后,她已经几年没回过家,平日里有时会跟爸爸打个电话,但聊不到几句就挂断,她谈恋爱的事也没有告诉家里。
大部分时间,她几乎忘了自己有家人,也没想到莫淇淇愿意请他们来观礼。
只是婚礼上陆之和也在,倘若爸妈过来,她跟陆之和的关系就会曝光,而一想到自己的父母要和他真实地见到面,她就浑身抗拒。
想到这儿,乔麦咬了咬下唇:“淇淇,别请他们,我不想他们来,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等到婚礼结束,给他们送点喜糖就好。”
莫淇淇对她反应并不意外,事实上她就是觉得她可能会不舒服,所以在邀请之前特地跟她确认一次:“好,那我不请他们。”
吃过午饭,两人继续选婚纱,聊细节,一直忙到傍晚。
乔麦手机嘟嘟两声,进了条微信,打开一看,是陆之和发来的,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低着头回复,莫淇淇好奇地凑过来看一眼,戏谑地:“哟,这太阳都还没落山呢,就催着你回去啦,查岗查得可真够早的。”
乔麦笑了笑,觉得她跟陆之和的关系有些颠倒,她平时不管他,他倒是看她看得紧,稍微晚回去一些就问来问去。
[我们还在看婚纱,吃过晚饭再回。]
发完这条她又想起件事,把短信箱里的几个菜鸟驿站取货码发给他:[对了,你帮我去取几个快递,我怕我回来的时候驿站关门了。]
陆之和回了个好字。
莫淇淇在旁边看着两人聊天,憋了半晌,没憋住笑:“哈哈哈哈哈,没想到陆哥这样的豪门总裁有天也会沦落到帮人取快递。”
乔麦笑着敲她脑门一下:“你家程森不是一样帮你拿,还笑话我们,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莫淇淇理直气壮地叉腰:“但陆哥特别违和啊,你想啊,他平时手底下管着那么多人,肯定特别颐指气使的,有老板派头吧,你说他那些下属能想象他们高高在上的老板给人搬快递的样子吗?”
乔麦脑补了下,好像是有点好笑,但有什么办法呢,男朋友可不就是拿来这么用的么。
晚饭后,她跟莫淇淇告别,回到租住的小区。上楼,掏钥匙开门,陆之和正在餐桌对着电脑处理公务。
听见她回来,他从屏幕前抬起头:“快递给你拿回来了。”
乔麦看见餐桌上堆着好几个纸箱子,小跑过去抱着他亲了腮帮子一口:“谢谢。”
然后才转身去拆快递。
她先拆了两个小盒子,最近买的东西有点多,自己都不记得买了些啥。
拆着拆着,觉得那个最大的纸箱有点可疑,她好像没买过什么大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