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泄 第91节
  把那个纸箱抱到身前,还挺轻的,她拿剪刀顺着透明胶带的缝隙划拉下去,打开纸板,揭开泡沫保护层,顿时愣住。
  小时候陪伴过她的那个粉色玩偶,她怎么都找不到同款的那个粉色玩偶,此刻静静地躺在箱子里。
  乔麦整个人懵掉。
  良久,她才慢慢伸手,将那个娃娃从箱子里拿出来,上下左右,翻来覆去地看,无论大小还是触感,仿佛都和从前一模一样。
  这怎么会……
  她没买过啊……
  随后,乔麦反应过来,难以置信地望向陆之和,他正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安静地看着她,将她脸上的表情尽数收进眼底。
  乔麦眼睛开始蓄水,很快泪珠便大滴大滴地掉下来,她把娃娃抱进怀里,脸埋在里面,哭得肩膀一抽一抽。
  陆之和起身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哄:“别哭,你一哭我就受不了。”
  乔麦根本停不下来,娃娃的毛绒表面被打湿了一大片,陆之和抽几张餐桌上的纸巾给她擦泪:“再哭娃娃就湿透了。”
  乔麦抽泣地:“你从哪儿找到的……”
  “我托人打听到原来的生产厂家,拜托老师傅给你重新做的。”
  听他这么一说,乔麦哭得更凶:“你为什么……”
  她话没说完,陆之和安抚地摸摸她的脸,低声:“我不想你留下遗憾。”
  小时候她心里的缺憾,他一点一点地,都想给她补回来。
  第76章 门当户对。……
  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 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虽然早已过了抱娃娃睡觉的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 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
  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 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 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 她心脏碎掉的那种感受。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 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 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的。
  明明只是有点脏了, 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 妈妈却直接扔掉。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 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 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 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
  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 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 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 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 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
  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
  [送表?我疯了吗?你把我两个肾卖了我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爸爸我错了。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
  乔麦想了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么用心:[还有别的推荐吗?]
  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
  乔麦:[他不打游戏。]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乔麦:[他不抽烟。]
  莫淇淇有点没招了:[哎呀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别穿衣服身上绑几根红带子,再打个蝴蝶结,保证他喜欢。]
  乔麦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动静引起陆之和注意,他从书中抬起头,侧目看过来:“在聊什么?”
  乔麦绷着笑,企图掩饰:“没什么没什么。”
  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放下书,来夺她手机。
  乔麦本能地把手举高:“哎呀真的没什么,我跟淇淇在讨论送你礼物。”
  陆之和狐疑:“这有什么好笑?”
  乔麦想了想,还是把手机放下来,递到他眼前。
  屏幕上是微信对话框,陆之和视线停留在莫淇淇最后一句话。
  须臾,他眸色暗下去,喉结微动:“可以,我想要这个礼物。”
  乔麦:“……”
  最终陆之和还是如愿以偿,得到这份礼物,顺便测试了女朋友身体柔韧的极限。
  -
  莫淇淇婚礼定在霜叶红尽的深秋,日子是程森妈妈找庙里的大师掐算出的吉日。
  乔麦提前一天住到莫淇淇家里,到时作为伴娘,要跟她一起早起化妆换衣服。
  另外两个伴娘是莫淇淇大学同学,以前也打过照面,还算熟悉。
  乔麦好几年没有回家,跟莫妈妈也是许久未见。
  念书时她经常去莫淇淇家玩,蹭吃蹭喝一起看漫画,跟莫妈妈也非常熟悉。
  今天难得见上面,莫妈妈热情地拉着她手,左看右看:“哎哟麦麦,阿姨这都有三四年没见着你了吧,看起来成熟了,不是以前扎马尾的小姑娘了。”
  乔麦不好意思地笑笑:“阿姨我都二十五了,马上过完年就二十六了,能不成熟吗?”
  莫妈妈顺理成章地问道:“那你谈朋友了伐?”
  乔麦点点头:“谈了。”
  “谈了多久啦?”
  “没多久,才几个月。”
  “对方是什么人呀?”
  乔麦下意识朝莫淇淇看过去,莫淇淇冲她使了个眼色,摇头,乔麦心领神会:“就是普通人,是我公司同事。”
  莫妈妈点点头:“普通人挺好的,这婚姻呐,讲究门当户对,你看我们淇淇,现在就是去高攀了人家,我特别不愿意,嫁过去得受多少委屈。”
  莫淇淇无奈地:“妈,你怎么又来了,我都说了无数次了,程森对我挺好的,我没有委屈。”
  “我说的是程森吗?” 莫妈妈忿忿地:“我说的是他那个妈,一看就特别高傲,说话做事拿腔拿调,摊上这么一个婆婆,以后有你好受的。”
  莫淇淇不说话了。程森妈妈的确是不好搞,但奈何她太喜欢程森,也只能硬着头皮嫁了。
  “淇淇我告诉你。” 莫妈妈拉起她的手,语重心长:“结婚跟恋爱不一样,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儿,你喜欢我我喜欢你,这就够了,有情饮水饱,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儿,这里面复杂着呢。”
  莫妈妈说着话锋一转:“不过你也别怕,虽然他们家有钱,但咱家也不缺,你要是在他家受半点委屈,千万别忍着,该闹就闹,大不了离婚,以后爸妈养你。”
  “知道了妈。” 莫淇淇撒娇地过去抱住她:“还有呀,你能不能别总说离婚的事儿,我这还没结呢,你就乌鸦嘴,多影响心情。”
  乔麦安静地在旁边听着,若有所思。
  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她不由自主脑补了下她爸妈跟陆之和家人见面的情形,然后打了个寒颤。
  -
  婚礼当日。
  仪式现场已布置完成,是莫淇淇喜爱的星空主题,大量白色与浅蓝色花朵汇成海洋,穹顶是条银河,就连酒店门口迎宾的气球都做成月亮形状。
  来观礼的大多是程森家的客人,穿着漂亮礼服,看上去非富即贵。
  乔麦在现场第一次见到程森的亲妈,也就是莫淇淇的未来婆婆。
  五十出头的年纪,看着像三四十岁,肉毒杆菌令她皮肤看起来几乎没有一丝皱纹。
  能够维持这样的状态,不是光靠锻炼或者保养就行,金钱堆叠出来的医美buff才最有效。
  饶是莫淇淇妈妈在她面前,都难免有些露怯。
  在阳城这样的四线小城市,莫淇淇家的收入已经算得上不错,但跟程森家一比,还是显得微不足道。
  莫妈妈穿上定制的新衣,戴上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好让自己在这场无形较量中不至于输了阵脚。
  两家父母交谈不多,彼此微笑,维持着基本的体面与礼貌。
  托陆之和的福,乔麦这次伴娘当得比较轻松。
  除了起得早一点,跟着婚车车队过来,其余端糖递烟这种事程森他们就没敢让她干。
  进入婚礼现场,乔麦在伴娘伴郎那桌坐下。
  陆之和虽然也是伴郎,但身份特殊,早上迎亲活动他没参加,今天任务就是陪她走个花路。
  快到十二点时,陆之和压轴到场,一袭黑色西装,身姿笔挺,金边眼镜下的眸光,清冷淡漠。